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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区级个人课题管理要求

发布时间:2018/12/6 16:58:28 作者:吕长春 浏览量:1268次

关于2018年度第十期立项区级个人课题网络管理的通知

各教师:

  为加强个人课题研究的实效性,引领教师专业发展,强化课题研究的过程意识,真正做到在研究中实践,在实践中研究。2018年立项的个人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4个学期),个人课题主持人需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在“江宁教育信息网”EMIS系统提交3次研究过程材料(第四次提交结题材料),只要有一次没有按时提交研究过程材料,EMIS系统将自动取消该课题的立项,不再给予结题评审资格

  网上需提交的是研究过程各阶段的具体材料,可以是每个阶段研究的情况报告,包括本阶段研究的问题(内容),运用的研究方法,要解决的问题,研究开展的具体情况,所得出的结论或研究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惑等;也可以是围绕课题研究的论文、案例、叙事、随笔、文献综述、问卷调查的问卷或者问卷调查分析报告、观察笔记、读书笔记、教学反思、教学设计或者活动设计、交流展示的材料等。

  请各个人课题主持人登录EMIS,仔细阅读附件《个人课题过程材料网上提交说明(教师)》,按照材料上报流程提交课题研究过程材料。

    3次过程材料网上提交时间分别为:

    2018年12月10日——2019年6月30日;

    2019年7月1日——2020年1月31日;

    2020年2月1日——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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