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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8/3/14 14:52:01 作者:小学德育 浏览量:978次

                                          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包括教育费用减免政策和生活补助(助学金)政策。
(一)教育费用减免政策
1、困难幼儿教育费用减免政策
对在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惠民幼儿园就读的困难幼儿,免收保育教育费。对在其他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困难幼儿,保育教育费按实际收费标准免除50%。上述减免金额不超过实际收费标准扣除原“幼儿助学券”或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补助后的差额。
2、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教育费用减免政策
免除小学和初中困难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费;对在学校寄宿的困难学生,免除住宿费。
3、普通高中阶段困难学生教育费用减免政策
减免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标准为:公办三星级(含)以上高中每人每学期850元;公办二星级高中每人每学期650元;公办二星级以下和无星级的高中以及民办高中每人每学期500元。
减免困难学生代办教材费、作业本费和社会实践活动费,其中代办教材费、作业本费减免标准为每人每学期320元,社会实践活动费减免标准为每人每学期100元。对在学校寄宿的困难学生,免除住宿费。
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政策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
(二)生活补助(助学金)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生活补助(助学金)按照家庭经济贫困程度分为两档,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助学金)按市补助标准提高50%,其他类型按照市标准发放。
1、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政策
对困难幼儿实行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6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
    对在小学和初中就读的困难学生实行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学期750元,初中每人每学期1000元。
3、普通高中阶段困难学生助学金政策
向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困难学生发放高中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期1000元。(2015年春季修改)
4、中等职业学校困难学生助学金政策
    向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困难学生发放职教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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