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清水亭学校2017年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通告
发布时间:2017/4/28 10:57:31 作者:16147 浏览量:1973次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清水亭学校2017年
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通告
根据《江宁区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为了有序、规范地做好我校2017年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士民 杨 兵 副组长:纪寿华 顾晓丽
(二)工作小组:
组 长:顾晓丽 副组长:张云欢
组 员:张云欢 徐世发 熊晓强 万绪鑫 魏传文 丁彩平
二、一年级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教科审核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一)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注:2018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1.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另一方是:(1)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2)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3)因政策原因另一方户口无法迁移的。
2.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随父母户籍一出生就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3.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1.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孩子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在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小学报名。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四)其他情况
1.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三者一致的和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报名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适龄儿童户籍由于历史原因购买的小城镇户籍,且无正式产权,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迁至江宁区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区教育局确保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2017年5月31日止),方可向我区指定学校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江宁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及纳税或年审证明);
4.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随迁子女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持以上材料向区教育局指定的学校提出申请,并签署居住证登记信息查询委托书。随迁到东山地区的需参加网上报名、申请在指定的公办小学审核入学,相关学校名单详见报名网站。随迁到其它各街道的,持以上材料到各街道小学申请审核入学。若指定学校学额已满,区教育局在本区范围内给予统筹安排。
三、施教区范围:
1.南京机场高速以东,牛首山河-双龙大道-殷富街-前庄路-清水亭东路沿线以南,秦淮河以西,南京绕城高速(原称绕越高速)以北。
2.以上区域内的前庄路以东、诚信大道以北、清水亭东路以西区域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在清水亭学校小学部或江宁开发区学校小学部就读,待殷富街小学建成后直接转入新校。
四、日程安排:
4月14日 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4月17日 召开招生工作人员会议
4月底 张贴入学告示、网站发布
5月2日—14日 网上报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间延长至5月21日),网站名称为 “江宁教育信息网(网址:www.jnjy.net.cn )”
5月13、14日 8∶00—11:30 14:00—16∶30 凭预约号进行审核确认
5月20、21日 8∶00—11:30 14:00—16∶30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凭预约号审核材料
7月底 公布招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审核材料:
(1)本施教区的需提供:户口簿、产权证(殷巷拆迁户除外)、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含有两个公章的首页和适龄儿童户口两页复印件。】
(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江宁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至2017年5月31日止);
③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及纳税或年审证明);
④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
所有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提交材料时需签署户籍、房产证、土地证登记信息查询委托书(本地)和居住证登记信息查询委托书(外来务工)。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六、审核程序:
(1)凭预约号在门卫处领取顺序号,按序排队;
(2)到相应地点验证;【小学部清润楼一楼四(4)班 分单、双号窗口进行验证】
(3)初审合格,留存相关复印件,发《预录通知单》;
(4)上报局审核,若提供材料不真实,后果自负;
(5)7月底公布招生名单,换取入学通知单。
七、咨询电话: 025-52721771
025-52722296-8028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未尽事项,由清水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清水亭学校
201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