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清水亭学校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发布时间:2020/6/23 8:31:17 作者:杨菁馨 浏览量:4177次
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清水亭学校
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根据《江宁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为了有序、规范地做好我校2020年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安排如下:
一、一年级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教科审核批准。
(一)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公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施教区小学登记入学:
1.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儿童父母离异,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因政策原因,父母中的一方户口无法迁移的。
2.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3.适龄儿童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儿童户籍从未迁移过、儿童父母双方名下均无住房。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1.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办好儿童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可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小学报名。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儿童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户籍迁至产权房处,在户籍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二、施教区范围:
南京机场高速以东,牛首山河-双龙大道-殷富街-前庄路-诚信大道以南,秦淮河以西,南京绕城高速(原称绕越高速)以北。
三、日程安排:
6月23日 张贴入学告示,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入学公告
6月23日9:00—6月27日16:00 网上报名,届时请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http://zsbm.jnjy.net.cn) 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网上报名。
6月26-27日 8∶00—11:00 13:30—16∶30 凭预约号在学校进行审核确认。
8月10日前 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现场审核材料:
1.户口簿及含有两个公章的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非户主)、适龄儿童页及复印件;
2.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出生证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证及复印件;
5.预防接种证及复印件。
请按以上顺序自上而下摆放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醒:
所有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提交材料时需签署户籍、房产证、土地证登记信息查询委托书(本地),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五、审核程序:
1.在门卫处凭预约号领取审验号及材料袋;
2.在等待室填写《新生入学登记表》、《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申请委托书》;
3.在材料审验室验证材料;
4.上报局审核,若提供材料不真实,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
家长和孩子一律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六、咨询电话: 025-52721771
未尽事项,由清水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清水亭学校
2020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