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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7/13 15:56:29 作者:卞秀慧 浏览量:1511次


                     关于招聘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改革,建设一支高效率、高素质的管理队伍,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学校依据江宁区教育局《关于全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中层领导选拔任用的管理规定》,决定面向全体教职工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进行公开竞聘。具体如下:

一、选拔任用基本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 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具有与所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3.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群众威信高,有显著的工作实绩;

4.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以身作则、团结同志的良好作风,具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职业精神;

5. 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6. 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选拔任用基本资格

1. 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 3年年度考核须为合格以上等第;

3.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适合所担任岗位职务的疾病。

三、选拔任用必要程序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机关中层干部选拔和管理的意见》(江宁组发(201671)文件要求,各单位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应当履行下列八项必要程序。

1. 调整预报;

2. 提出动议;

3. 民主推荐;

4. 单位考察;

5. 会议讨论;

6. 单位公示;

7. 呈文报批;

8. 区教育局批准后,由各单位发文任命。

四、任职管理基本制度

1. 各单位实行中层领导任职试用期制度。凡实行试用期的中层领导,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单位组织考核,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2. 各单位中层领导实行逐级选拔任用制度。担任中层正职的,应具有中层副职2年(含)以上的经历;担任中层副职的,应当具有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或其他管理岗位2年(含)以上的经历。对德才素质突出、工作实绩明显、群众公认度高的特别优秀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破格提拔任用。

、竞聘办法

1. 报名请有意报名参加竞聘且符合竞聘条件的老师到校办填写报名表,报名截止日期:714下午5:00

2. 资格审核及候选人公示时间为:7月15日上午8:00 。

3. 竞聘:学校将依据江宁区教育局《关于全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中层领导选拔任用的管理规定》于715上午11:30组织公开竞聘,请教代会代表、党员、中层干部准时参会。

                                                                   南京师大附中江宁分校清水亭学校

                                                      2020 713 日 

附:岗位职责

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岗位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工作的指示和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制订少先队工作计划及写好总结。

2.认真组织大队活动,组织好学生入学、入队、成长、毕业等仪式活动。

3.建立健全大队委组织,认真做好大队委改选工作,做好大中队干部培训工作,定期召开干部会议。

4.协助德育主任抓好教育工作,具体负责班级常规检查指导、落实工作,结合八礼制订班级常规考核条例。

5.指导、督查班队课、晨会课开展。

6.建立健全“队室”,培训好鼓号手、旗手、小广播员、小通讯员等,设置光荣簿,记载好优秀队员、队员中突出的好人好事、队部所得荣誉。队室布置并保持经常的整洁,认真做好资料积累,不断充实队史。

7.负责学校奖励卡的发放及督查工作。

8.协助德育主任做好德育月工作主题教育活动。

9.负责升旗仪式。

10.协助德育主任做好各类德育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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