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方式及要求
发布时间:2020/9/1 21:30:20 作者:杨菁馨 浏览量:1844次
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方式及要求
1.今年省下达给我市的推荐名额共31名。我市分配给各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的市推荐人选共51名,其中乡村教师推荐人数不得少于10%,在乡村中小学任教满30年的,可不受指标限制(具体名额见附件4)。在乡村学校评上正高级职称的,5年之内不得交流到非乡村学校。各区、直属学校(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应注意学段、学科分布,并向一线优秀教师、乡村教师倾斜,推荐的人员中担任中小学(不含幼儿园)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包括副职)的原则上不超过1名,达到同学科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副校长可按教师身份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高校附属中小学、幼儿园统一报所在区教育局。
2.中小学正高级职称继续进行网上填报,通过“江苏人才信息港”中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www.jsrcxxg.com/zc),申报人员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并按要求盖章签字后,与其他纸质申报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5)一并递交各区教育局。
3.突出师德评价第一标准。各区各校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设立举报热线、随机电话抽访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师德表现突出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师德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并被区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且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评审。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要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对其师德师风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具体要求见附件5)。
4.重点考核教育教学能力。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申报人员进行现场教学考核,考核结果结合平时教学情况分为优秀、良好等,测评结果为优秀的不超过省下达推荐人数的60%,教学能力考核要作为推荐的重要内容。
5.重视教科研成果实践贡献考核。着重考察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课题等教科研成果对学校教学的指导作用和转化情况,以及在教学成果奖等奖项中的获奖情况。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课题,着重考察课题研究成果在自身的教学实践中或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推广情况及价值。研训员将其分管学科教学质量、教育改革创新、教师培养质量等作为其教学能力评价的重要内容。市教育局将委托专业机构对上报的论文代表作进行查重处理。
6.注重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推荐人选能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任现职以来担任过青年教师和师范实习生指导教师、名师工作站(室)及培育站领衔人(首席专家、导师等)、师范教育课程兼职教师、教育硕士生指导教师、省级培训授课教师(含名师空中课堂)等,或参与“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作出较大贡献,并在其中发挥积极的专业示范作用。对积极参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或修订等工作并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对所任教学生成长、学科建设和学校(单位)、区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教师职称越高越要率先垂范,做到职称晋升后工作数量不减少、工作水平有提升。
7.各区、各校要加强对材料的审核,确保申报表和材料填写完整、准确真实、逐一审核,根据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5),于9月10日前报送材料。今年起,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材料省里不再进行形式性审查,上报后不再接受个人补充材料。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自行负责。对材料缺漏情况较严重的区、学校,核减下一年度正高级教师指标。各区、学校一律不得超报、迟报,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区、直属学校(单位)视为放弃本年度职称申报资格。申报名册、评审表和相关电子版材料均发送至指定邮箱(njjyrsc@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