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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一月份“一日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6 12:49:58 作者:杨菁馨 浏览量:1022次

关于开展一月份“一日督导”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0] 41号)精神,结合2020年12月30日全市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假期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请各区加强责任督学的“一日督导”, 并将相关要求列入督导范围,现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寒假前(1月29日)。
二、督导内容
除常规督导内容外,重点抓好以下三点:一看:校门登记,危化品管理,师生请销假,校园封闭式管理,食堂管理“四关一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二查:疫情防控“十项制度”, 寒假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的完善,“五个一”制度的执行。三验:食品采购票据,疾病健康知识及学生安全个人防护的教育,师生心理疏导,防疫演练的记录,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校园环境消杀记录,师生离宁出行计划。
三、督导范围
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
四、督导要求
1. 思想高度重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全体责任督学要树立师生健康安全第一思想;要督促学校、幼儿园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的制度要求,牢牢守住师生健康安全防线。
2. 工作细化落实。责任督学要对学校、幼儿园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 沟通及时到位。责任督学要加强对制度标准的学习研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学校、幼儿园整改,积极协调解决困难,对学校、幼儿园不能解决的困难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请各区教育督导室于2月5日前,将“一日督导”落实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成效措施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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