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附中江宁分校清水亭学校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6/10 15:45:30 作者:杨菁馨 浏览量:2402次
南师附中江宁分校清水亭学校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 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督促学生在校内文明合理使用手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手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朝阳
副组长:钟文楼 魏应兵 李金刚 潘天新 张云欢 吕长春 孙健
成 员:殷飞 陶炎 樊友凤 徐世发 梁伟 熊晓强 杨菁馨及年级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手机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设在两部德育处,日常管理工作由手机管理工作小组进行具体管理,年级部配合执行。
(二)手机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李金刚
副组长:张云欢 孙健 樊友凤 陶炎
成员:万绪鑫 耿龙荣 顾卫娟及年级部主任、班主任
二、学生手机使用要求及管理办法
1.原则上学生禁止携带手机(含通话手表)到学校。
2.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家长书面申请,班主任同意后学生方可带手机进入校园。
3.带入校园的手机在进入校园时必须关机,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包括考试、上课、自习课、升旗仪式、集会等。
4.学校在门卫室设立专柜,用于学生摆放手机,学生在进校时将手机关机放入专柜并锁好门,将钥匙带走;放学时在门卫处自行开锁领取手机,并将钥匙留在柜门上。
5.手机属私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若遗失或被盗,学校不负找寻及赔偿责任。
三、学校各部门职责及处理办法
(一)各部门职责
德育处负责学生手机使用管理的教育和违规后处理,教务处负责课堂教学学生手机使用的管理,总务法安室负责各年级部手机存放盒的购买。
(二)对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工作规范及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处理规定
1.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科任或值班老师给予教育并要求学生主动将手机放在指定位置,对于主动按要求上交手机的学生减轻处理或不作处理。
2.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学生,按《学生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四、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南师附中江宁分校清水亭学校
2021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