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南京市清水亭学校!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校务公开>>文章内容
南师附中江宁分校清水亭学校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6/10 15:45:30 作者:杨菁馨 浏览量:2402次

南师附中江宁分校清水亭学校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 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督促学生在校内文明合理使用手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手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朝阳

副组长:钟文楼 魏应兵 李金刚 潘天新 张云欢 吕长春 孙健

 员:殷飞 陶炎 樊友凤 徐世发 梁伟 熊晓强 杨菁馨及年级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手机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设在两部德育处,日常管理工作由手机管理工作小组进行具体管理,年级部配合执行。

(二)手机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李金刚

副组长:张云欢 孙健 樊友凤 陶炎

成员:万绪鑫 耿龙荣 顾卫娟及年级部主任、班主任

二、学生手机使用要求及管理办法

1.原则上学生禁止携带手机(含通话手表)到学校。

2.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家长书面申请,班主任同意后学生方可带手机进入校园。

3.带入校园的手机在进入校园时必须关机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包括考试、上课、自习课、升旗仪式、集会等。

4.学校在门卫室设立专柜,用于学生摆放手机,学生在进校时将手机关机放入专柜并锁好门,将钥匙带走;放学时在门卫处自行开锁领取手机,并将钥匙留在柜门上。

5.手机属私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若遗失或被盗,学校不负找寻及赔偿责任。

三、学校各部门职责及处理办法

(一)各部门职责

德育处负责学生手机使用管理的教育和违规后处理,教务处负责课堂教学学生手机使用的管理,总务法安室负责各年级部手机存放盒的购买。

(二)对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工作规范及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处理规定

1.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科任或值班老师给予教育并要求学生主动将手机放在指定位置,对于主动按要求上交手机的学生减轻处理或不作处理。

2.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学生,按《学生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四、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南师附中江宁分校清水亭学校

2021329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官方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服务号

 

昨天访问:2917    今天访问: 436    本月访问:41550   上月访问: 82538    访问总数: 5202173    文章总数: 2632

版权所有 南京市清水亭学校   党总支书记:钟文楼   电话:025-52721771 / 15952084717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殷华街368号    邮编:211102

管理登录

备案号: 苏ICP备2021048345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04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