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南京市清水亭学校!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校务公开>>文章内容
南京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小职称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发布时间:2017/6/21 14:01:35 作者:张云欢 浏览量:1943次

南京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五级教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中小学教师系列五级岗位既是副高级教师的最高岗位又是于激励中学教师晋升正高教师的岗位。原则上设在教学、科研位,符合下列基本任职条件条件的可申报副高五级岗位。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为人师表不从事有偿家教。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2. 在中学(中专)副高六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

3. 任现职以来满工作量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教学成绩教学效果优良每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 80% 上;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学工作量的 1/41/31/2

4. 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工作 1 年以上 , 或担任辅导员、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管理工作 2 年以上所带班级、学、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市、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市、区()以上综合表彰。

5. 任现职以来在市、区()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科讲座不少于 3 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区()以上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

6. 任现职以来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过 1 篇本学科教育教学科研论文

7. 主持过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市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或参加过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市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

8.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任现职以来在市、区()范围内开设教学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年均不少于 2 , 总结推广课改经验,对本学科的教研、科研与指导有独创之处 , 对提高区域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在市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或学术论文 4 以上, 其中至少有 2 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9. 获得江苏省特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称好的中学高级教师经考核合格有岗位可以直接晋升中小学教师系列五级岗位

 

 

江宁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六级教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 试行 )

 

中小学教师系列六级岗位是用于激励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五级的岗位。原则上设在教育教学岗位符合下列基本任职条件的可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六级岗位。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顾全大局从学校分工遵守劳动纪律。不从事有偿家教。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或不得中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或体罚交相体罚学生或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言行或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或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的当年不得申报,情节严重者下一年度不得报。

2.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3. 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 2 年内不得报。

4. 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在论文教案等上报材料中有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 3 年内不得申报。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5.以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侮辱攻击他人当年不得 , 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

6.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消不得报。

.学历、资历要求

本科毕业在中小学副高七级岗位工作3 年以上。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结合所从事的教学和教科研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教育工作要求

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任现以来担任班主任 2 年以上或担任教研组长、备课长、年级组长、团总支书记、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教育管理工作 3 年以上

在班主任、教育管理等工作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和突出的成绩带班级级、所辅导的学生或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市、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区以上综合表彰。

.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从教以来担任过 1次大循环教学工作 2次小循环教学工作或担任过 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等工作或能独立指导各类学生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等。

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 1/41/31/2)。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量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任现职以来教学五认真在各类检查中达合格以上教学成绩显著,每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 80%以上。

任现职以来开设过校级以上公开课或讲座 3次以上或获得区级以上评优课或教学基本技能竞赛二等奖以。其中 35周岁以下教师至少有 1次区级以上公开课或讲座。

.教科研工作要求

任现职以来在市级以主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案评比中获奖 3篇以上(同一年度同一颁奖单位的只认1篇入)或在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1以上,或正式出版过与本学科教育教学相关的专著或译著( 本人撰写1字以上入或参加编写教材 (由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 或教(由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 本人撰写 1以上或参与编写符合课程要求的校本教材l万字以上并经学校专家鉴定使用效果良好。承担区级个人课题研究并结题或参与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

.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先进教育工作者、市青优、市学科带头人称号的中小学高级教师经考核合格有岗位可以优先晋升中小学教师高级系列六级岗位。

.本条件中有效学历、任职年、论文材料、表彰奖励等取得时间、发表时间、获奖时间均截止到申报前一年年底。

 

江宁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八级教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 试行 )

中小学教师系列八级岗位既是中级的最高岗位又是用于激励教师晋升副高教师的岗位。原则设在教节教学岗位符合下列基本任职条件的可申报中小学教师中级系列八级岗位。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顾全大局服从学校分工遵守劳动纪律。不从事有偿家教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以来出现下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 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或体罚、交相体罚学生或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言行或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或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的当年不得情节严重者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2. 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3. 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并从下一年度起 2 年内不得报。

4. 伪造学历资历止绩在论文教案等上报材料中有刻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 3 年内不得申报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 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5. 以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侮辱攻击他人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 2 年内不得申报。

         6. 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消不得申报。

         .学历、资历要求

         1. 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 2 年以

         2. 中学教师大专学历 ( 小学教师中师学历 ), 从事教学工作满 15 十级岗位任职 5 年以上。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结合所从事的教学和教科研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教育工作要求

积极参加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 2 年以上;或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团总支书记、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教育管理工作 2 年以上

具有丰富的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经验成绩突出。所带班级、所导的学生或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表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区()以上综合表彰或获得校级以表彰奖励 2 次。

.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胜任学科教学工作从教以来担任过 1 次大循环教学工作或 2 次小循环学工作或担任过 2 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等工作或能独立指导各类学生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等。

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莹的 1/41/3 1/2 )。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量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任现职以来教学五认真在各类检查中达合格以上教学效果优, 每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 80 %

任现职以来开设过校级以上公开课或讲座 3 次以上或获得区上评优课或教学基本技能竞赛二等奖以。其中 35 周岁以下教至少有 1 次区级以上公开课或讲座。

      .教科研工作要求

任现职以来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案例评比中获奖 3 篇以上 ( 同一年度同一颁奖单位的只认 1 ), 或在市级以主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1 以上,或正式出版过与本学科教育教学相关的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或参加编写教材(由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 或教( 由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 ), 本人撰写 1 以上或参与编写符合课程要求的校本教材 1 万字以上并经学校专家鉴定 , 使用效果良好。承担区级个人课题研究并结题或参与区级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

.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先进教育工作者、市青优、市学科带头人称号的中小学中级教师经考核合格有岗位可以优先晋升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八级岗位。

.本条件中有效学历、任职年恨、论文材料、表彰奖励等取得时间、发表时间、获奖时间均截止到申报前一年年底。

 

 

江宁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九级教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 试行 )

 

中小学教师系列九级岗位是中级教师岗位,也是用于激励教师晋升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八级的岗位。原则上设在教育教学岗位,符合下列基本任职条件的,可申报中小学教师中级九级岗位。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顾全大局,服从学校分工遵守劳动纪律不从事有偿家教。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或违反有关规定,有偿家教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言行或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或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的,当年不得情节严重者下一年度不得报。

        2.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报。

        3.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 年内不得报。

4.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在论文、教案等上报材料中有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报资格并从下一年 3 年内不得报。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5.以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侮辱攻击他人,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 2 年内不得报。

        6.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消,不得申报。

        .学历、资历要求

        1.中级教师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 2 年以上。

        2.中学教师大专学历(小学教师中师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 15      ,十级岗位任职 4 年以上。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结合所从事的教学和教科研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教育工作要求

 

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任现以来担任班主任 2 年以上或担任教研组长、备课年级组长、团总支书记、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教育管理工作 2 年以上

在班主任、教育管理等工作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和突出的成绩带班级级、所辅导的学生或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市、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获得校级表彰2次以上,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区以上综合表彰。

.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从教以来担任过 1 次大循环教学工作, 1 次小循环教学工作或担任过 1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等工作或能独立指导各类学生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

  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 1/41/31/2)。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量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现职以来教学认真在各类检查中达合格以上,教学效果优每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 80 %

     任现以来开设过校级以上公开课或讲座 3 次以上,或获得区以上评优课或教学基本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其中 30 周岁以下教至少有 1 次区级上公开课或讲座。

.教科研工作要求

     任现职以来在区级以上刊物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案例评中发表或获奖 2 篇以上(同一年度同一颁奖单位的只认 1 ),式出版过与本学科教育教学相关的专著或译著 (本人撰写 5 千字以上),或参加编写教材(由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或教参(由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 ,本人撰写 5 千字以上,参与编写符合课程要求的校本教材 5 千字以上,并经学校或专家鉴使用效果良好。承担校级以上个人课题研究,或参与过区级以上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

.任现职以来获得区先进教育工作者、区带头人称号的中小学级教师经考核合格,有岗位可以优先晋升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九级岗位。

.本条件中有效学历、任职年限、论文材料、表彰奖励等取得间、发表时间、获奖时间均截止到报前一年年底。

 

江宁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十一级教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试行)

中小学教师系列十一级岗位是助理级的最高岗位也是用于激励教师晋升中小学中级教师的岗位原则上设在教育教学岗位,符合下列基本任职条件的,可申报中小学教师十一级岗位。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顾全大局,服从学校分工,遵守劳动纪律不从事有偿家教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中报或不得中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 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有侮、歧视学生的言行;或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或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的 , 当年不得中报情节严重者下一年度不得中报。

         2 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中报。

         3. 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4. 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在论文、教案等上报材料中有割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报。对伪迄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5. 以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侮辱攻击他人,当年不得申报并从  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6. 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消,不得申报。

         .学历、资历要求

         1. 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2. 中学教师大专学历(小学教师中师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15,十二级岗位任职3年以上。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结合所从事的教学和教科研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教育工作安求

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2年以上;或担任教研纽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团总支书记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

胜任班主任等教育管理工作,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所带班级、所辅导的学生或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校级以上综合表彰。

.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一定的现代教学技术和方法。任职以来,能胜任学科教学并能独立指导学生实验等工作。

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 1/4 1/3 1/2 )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量偏少的学科 ? 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任现以来教学五认真在各类检查中达合格以上教学效,每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80%上。

任现以来开设过校级以上公开或讲座3次以上,或获得区以上评优课或教学基本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其中30周岁以下教至少有1片级以土公开课或讲座。

        .教科研工作要求

        任现职以来在区级以上刊物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案例评中发表或获奖1篇以上(同一年度同一颁奖单位的只认1 ),式出版过与本学科教育教学相关的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5千字以),或参加编写教材(由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或教参(由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本人撰写5千字以上 ,参与编写符合课程要求的校本教材5千字以上,并经学校或专家鉴定,使用效果良好承担校级个人课题研究并结题,或参与过区级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鉴定。

.任现职以来获得区先进教育工作者、区骨干以上称号的中小初级教师经考核合格,有岗位可以优先晋升中小学教师系列十一级位。

        .本条件中有效学历任职年恨、论文材料、表彰奖励等取得时间、发表时间、获奖时间均截止到申报前一年年底。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官方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服务号

 

昨天访问:2917    今天访问: 1987    本月访问:43101   上月访问: 82538    访问总数: 5203724    文章总数: 2632

版权所有 南京市清水亭学校   党总支书记:钟文楼   电话:025-52721771 / 15952084717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殷华街368号    邮编:211102

管理登录

备案号: 苏ICP备2021048345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04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