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2/3/11 17:24:05 作者:刘明锋 浏览量:1543次
我校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江宁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宁安委字(2022) 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燃气设施及使用情况实际,制定我校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工作小组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校园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加快推进燃气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校园燃气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任务
(一)狠抓燃气使用安全责任落实。我校切实履行好用气单位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坚持每月对燃气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附件2),自查表已留存备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立即及时整改。发现问题不能自行整改的,已经向供气企业南京燃博燃气有限公司寻求帮助。我校已在用气场所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公示牌包括自查情况公示、供用气合同、安全使用告知书或安全用气手册等内容,接受师生员工及区教育局和监管部门监督。
(二)大力推进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我校按照《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2020 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三条规定,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报警装置包括燃气泄漏报警系统、自动切断阀、灶具熄火自动保护装置等,并对户内燃气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对于目前使用的瓶装气为液相瓶,无法安装切断阀的情况已上报教育局并后期与供气企业南京燃博燃气有限公司协调解决。通过自查发现食堂灶具早期购买,无熄火保护装置,后期无法安装的情况已在校改扩建工程中予以考虑。
(三)大力推进“瓶改管”“气改电”“全电厨房”。因地制宜,在我校新建食堂改扩建工程中已上报考虑,本着应改尽改的原则,大力推广“瓶改管”“气改电”“全电厨房”,争取改扩建后全面实现“瓶改管”工作。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我校积极了解燃气具及相关产品质量要求,全力督促学校食堂必须安装使用质量合格产品。教育提醒教职工家庭使用合格产品,主动排除燃气安全隐患。
(五)大力推进瓶装气用户“安心管”免费升级行动。我校使用瓶装气继续配合区城建部门落实“安心管”升级行动,改扩建校舍实现具备升级全覆盖。
(六)积极配合提升校园燃气安全智慧化、信息化水平。我校已积极安装有报警信息推送功能的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提高燃气泄漏应急处置效率;积极配合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建设用户燃气泄漏监测预警平台。
四、进度安排
从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2022年1月至3月)。制定《南京市清水亭学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启动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对燃气安全总体情况、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账清单。
(二)整治攻坚(2022年4月至10月)。对重大隐患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强化管控措施,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2022年11月至12月)。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我校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我校充分认识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燃气安全意识,在巩固以往燃气安全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好此项工作,将预防安全事故摆在当前安全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燃气安全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我校结合实际,认真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召开专题会议,把燃气安全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其中食堂工作人员中要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燃气安全管理,确保燃气安全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三)严格督导检查。我校严格落实校长总负责并带队检查燃气安全工作制度,督促总务安全处、食堂工作人员等认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督促限期整改。
(撰稿:刘明锋 校对:杨菁馨 审核:王朝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