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七年级新生入学招生通告
发布时间:2018/6/25 17:50:29 作者:顾晓丽 浏览量:4056次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清水亭学校2018年
七年级新生入学招生通告
根据《江宁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为了有序、规范地做好我校2018年七年级新生的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朝阳 顾晓丽
组 员:钟文楼 魏应兵 张云欢 李金刚 潘天新 殷飞 徐世发 梁伟 刘晓红 张凯
(二)工作小组:
组 长:顾晓丽
组 员:张云欢 殷飞 徐世发 熊晓强 魏传文 丁彩平 耿龙荣
二、七年级入学条件
(一)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
应届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在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注:2019年秋季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符合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在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1.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其子女随法定监护人落户在施教区,并在施教区常住;因政策原因,父母中的一方户口无法迁移。
2.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登记落户,且户籍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名下均无住房。
3.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1.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孩子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在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初中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初中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初中报名。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四)其他情况
1.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适龄儿童户籍由于历史原因购买小城镇户籍,且无正式产权住房,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对于根据南京市人才政策落户、无房屋产权证家庭的适龄儿童,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
2.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房产证;
4.小学毕业生毕业证书。
三、施教区范围
1.南京机场高速以东,牛首山河-双龙大道-殷富街-前庄路-清水亭东路沿线以南,秦淮河以西,南京绕城高速(原称绕越高速)以北。
2.秦淮河以东、科建路以南、竹山路以西、南京绕城高速(原称绕越高速)以北(含横岭新寓一期)。此区域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在清水亭学校初中部或天景山中学就读。
四、日程安排
6月25日 召开招生工作人员会议、张贴入学告示、网站发布
6月28日-7月4日 网上报名,届时请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http://zsbm.jnjy.net.cn)
7月3、4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凭预约号进行审核确认
★特别提醒:
所有毕业生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提交材料时需签署户籍、房产证、土地证登记信息查询委托书。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五、审核程序
1.凭预约号在门卫处领取顺序号,按序排队;
2.到相应地点验证【小学部清润楼一楼四(4)班 分单、双号窗口进行验证】
3.初审合格,留存相关复印件,发《预录通知单》;
4.上报局审核,若提供材料不真实,后果自负;
六、咨询电话: 025-52721771
025-52722296-8028(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节假日除外)
未尽事项,由清水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清水亭学校
2018.6.20

